根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 〈海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廳字 〔2009〕10號),設置海南省教育廳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中共海南省教育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與其合署辦公),為主管全省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并組織實施全省教育工作政策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計劃。
(二)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省各級各類教育資源。指導監督全省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和發布。
(三)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協調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中西部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指導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和教育評估工作。對市縣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履職情況和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組織和指導對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監測全省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執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指導農村、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六)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組織評審設立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擬定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高校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指導和監督省屬高校執行國家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規劃并指導全省高等學校的專業布局和調整;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統籌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和省級教育經費及境外對本省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監督各市縣教育財政撥款經費的執行和使用情況及其他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八)統籌和指導全省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市縣教育的扶持與援助。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統戰工作;參與管理高校領導干部。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培訓工作;研究制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標準并指導實施;依法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協調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定和實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全省學位授予工作,承辦省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二)規劃和協調教育系統重大科研工作,指導院校發展高新技術的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審定教材與教學參考資料;負責教育管理信息、統計等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四)承擔全省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普通話測試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五)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六)承辦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市縣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
胡光輝——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海南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五屆海南省委委員。
胡光輝,男,1959年8月出生于湖南寧鄉,漢族,研究生學歷。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湖南寧鄉縣十一中學教師、校團總支委員;湖南師范學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生;湖南省農業科學院子弟中學教師;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干部;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海南廣播電視大學講師、中文教研室主任,校刊校報編輯部主任、主編;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科級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科員;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信息處副處長;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調研室副主任;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調研員(1994.03—1996.03在*人民大學國際經濟系世界經濟專業在職研究生課程班學習);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助理巡視員;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政府研究室主任;海南省萬寧市市委書記(正廳級)。
胡光輝廳長主持省教育廳全面工作,協助省委教育工委書記負責省委教育工委工作。
譚基虎副廳長 譚基虎——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員,海南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譚基虎,男,1959年2月出生于海南瓊海,漢族,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華南熱帶作物學院熱作系學生政治輔導員(其間:1985.08—1986.07在華東師范大學心理系、政教系學習);華南熱作物學院學生工作處副主任科員、處負責人;華南熱作物學院成人教育部副主任;華南熱作物兩院實驗場黨委副書記;華南熱作兩院實驗廠黨委書記(其間:1994.02晉升為副研究員);*熱帶農業科學院、華南熱帶作物學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熱帶農業科學院、華南熱帶農業大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熱帶農業科學院、華南熱帶農業大學副院(校)長、黨委委員(其間:1999.07—2001.08在華中師范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在職學習;2002.03晉升為研究員);海南大學副校長、黨委委員;海南大學副校長、黨委常委。
譚基虎副廳長負責高等教育、高校后勤社會化、發展規劃、節能減排等工作。分管高等教育處(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發展規劃處,聯系人大工作。
潘惠麗副廳長 潘惠麗——海南省教育廳副廳長,五屆民進海南省委副主委。
潘惠麗,女,1963年4月出生于陜西西安,漢族,大學本科學歷,文學學士學位, 1986年6月參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民主促進會。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西安師范專科學校教師、助教、講師(其間:1988.09-1990.09在陜西師范大學中文系漢語史專業研究生班讀書),海南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文化發展處助理研究員、綜合發展研究處副處長,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其間:2000.05---2000.12在國家廣電總局掛職任辦公廳主任助理),四屆民進海南省委常委、秘書長,四屆海南省政協常委、副秘書長,五屆民進海南省委副主委,五屆海南省政協常委、副秘書長,海南省教育廳副廳長。
潘惠麗副廳長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行政審批、中部開發、扶貧等工作,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行政審批辦公室,聯系政協工作和農村工作。
孔令德副廳長 孔令德——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員,海南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孔令德,男,江蘇高淳人,1964年3月出生于江西永修,漢族,大學本科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江西省行政學院教師;海南省海口市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其間:1991.06評為中專學校講師);海南省體制改革辦公室政改處干部;海南省體制改革辦公室政改處主任科員;海南省委辦公廳調研二處主任科員;海南省委辦公廳調研一處副處長;海南省委辦公廳調研處副處長;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社會發展處處長(試用期1年);海南省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綜合處處長;海南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處長;海南省財政廳綜合處處長。
孔令德副廳長負責組織人事、人才、財務、審計、教育信息化、離退休干部、關工委、計劃生育等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老干部處)、財務審計處(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省電化教育館。
廖清林副廳長 廖清林——海南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教育工委委員。
廖清林,男,1969年7月生于河南淅川,漢族,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教育學碩士),1995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海南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主任科員;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海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副處長、廳直機關團委書記(正處級);海南省定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正處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一處處長;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一處正處級秘書;海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海南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兼省教育工委委員。
廖清林副廳長負責基礎教育、中等學校招生、廳機關日常行政、學校安全教育、掃盲、婦女兒童等工作,分管基礎教育處(民族教育處)、辦公室(信訪處)。
石秀慧教育總督學 石秀慧——省政府教育總督學、廳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石秀慧,女,1955年12月出生于安徽省壽縣,漢族,大學本科學歷,1973年5月參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安徽省霍山縣大沙埂公社鳥觀咀大隊團支部書記、大隊黨支部書記,安徽省霍山縣大沙埂公社黨委副書記兼大隊黨支部書記,安徽省霍山縣中學教師,安徽省霍山縣教育局副局長,海南省教育廳監察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海南省教育廳組織人事處主任科員,海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副處長、處長,海南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兼省教育工委委員。
石秀慧教育總督學負責教育督導、教研、教育扶貧移民等工作。分管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研究培訓院。
麥浪副書記 麥浪——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員、專職副書記兼省教育紀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兼紀檢組組長。
麥浪,男,1960年6月出生于廣東遂溪,漢族,研究生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主要職務有:華南熱帶作物學院馬列主義教研室助教、講師(其間:1982.08—1983.07在華中工學院哲學研究所科學哲學進修班學習);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馬克思主義原理研究生學習;海南省委黨校哲學教研室講師(其間1991.11—1992.01在中央黨校哲學研討班學習);海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干部;海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科員;海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其間:1996.09—1997.12在吉林大學世界經濟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海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調研員;海南省委瓊山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海南省委組織部干部調配處處長;海南省委組織部省直干部處、干部三處處長。
麥浪副書記負責教育工委日常工作、黨建、宣傳、統戰、思想政治、學校維護穩定(含校園綜合治理)、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共青團、工會等工作。分管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省委教育紀工委辦公室)、思想政治教育處(學生工作處)、省教育工會、機關黨委。
王賢局長 王賢——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員,海南省教育廳黨組成員、海南省考試局局長。
王賢,男,1964年6月出生,海南瓊海人,漢族,大學學歷,文學學士學位,講師,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海南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助理調研員;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廳人事處(教育工委干部處)副處長(主持全面工作)、處長;海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民族教育處)處長;浙江省慈溪市市長助理(掛職鍛煉);海南省考試局局長、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教育工委委員。
鄭萬發巡視員 鄭萬發——海南省教育廳巡視員。
鄭萬發,男,1955年1月出生于海南省海口市,漢族,大普學歷,中央黨校研究生。1972年9月參加工作,1975年11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海南師專人事科科員,海南大學人事處學生科副科長、科長,海南師范學院人事處副處長、學生處處長;海南師范學院院長助理兼學生處處長;海南師范學院副院長兼黨委委員;海南省教育廳黨組成員、海南省考試局局長。
鄭萬發巡視員協助廳長負責教師教育與管理、師資隊伍建設、語言文字、高等學校招生、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等工作。分管師資管理處(語言文字應用管理處)。
袁陵南副巡視員 袁陵南—海南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袁陵南,女,1955年12月出生于海南省陵水縣,漢族,研究生學歷。1972年9月參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三亞(原崖縣)知青農場團總支書記、民兵營長,三亞(原崖縣)紅沙衛生所衛生員,三亞(原崖縣)紅沙廣播站播音員;廣東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通什中學教師、校團委書記;遼寧錦州工商銀行行務秘書、團委書記;廣東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長、政教科副科長(主持工作);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主任科員,海南省教育廳外事處負責人(其間:1992.10-1993.10在英國西敏寺大學教育管理專業進修學習)、副處長、處長(兼任教育港澳臺辦公室主任、海南教育國際交流協會秘書長,其間:1999.01-2000.02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育管理專業學習;2005.12-2006.05抽調在省委黨員先進性教育辦公室任第二巡視組副組長),海南省教育廳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處長;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院長、黨委書記。
袁陵南副巡視員協助廳長負責國際交流與合作、勤工儉學等工作,分管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臺辦公室、漢語國際推廣中心)、勤工儉學辦公室。
李德杰副巡視員 李德杰——海南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李德杰,男,1952年12月出生于廣東省信宜市,漢族,1977年全日制大學普通班畢業,1996年大學本科函授畢業,1971年8月參加工作,1973年10月加入*共產黨。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海南農墾加來師范學校教師、黨支部委員、副書記、校黨委委員、教務科副科長、科長、副校長(副處級)、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校長,海南省教育廳師范教育處副處長,海南省小學師資培訓研究中心主任(正處級)、書記,海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兼任海南省教育廳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主任,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主任。
李德杰副巡視員協助廳長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與國防教育、政策法規等工作,分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政策法規處。
部門名稱: 廳辦公室(信訪處)
相關職能: 綜合協調廳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信訪、安全、保密、督辦、印鑒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教育信息、電子政務、提案議案、社團管理、教育史志與教育年鑒編印、廳機關接待、廳機關后勤和節能減排等工作;協調學校安全工作。
部門名稱: 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老干部工作處)
相關職能: 承擔廳機關干部人事工作;指導和管理直屬單位、直屬學校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抓好后備干部隊伍建設;負責廳機關黨務、老干、老齡、計生等工作;協調教育人才工作。
部門名稱: 政策法規處
相關職能: 負責對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負責規劃并牽頭組織起草本省地方性教育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對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進行研究和對試點工作進行政策指導;負責廳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受理廳本級教育行政復議;參與本廳有關的行政訴訟;承擔廳機關普法工作,協調和指導全省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省依法治校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教育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和教育執法情況的檢查。
部門名稱: 財務審計處(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
相關職能: 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省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統計及相關工作;負責省屬高校、廳直屬學校、廳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基本建設的資金協調、經費籌措和監督管理;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和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指導協調學生資助和助學貸款工作;參與利用與管理各種外資和捐贈款;參與制定各類學校教育收費標準;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采購;聯系老區建設工作。
部門名稱: 基礎教育處(民族教育處)
相關職能: 承擔普通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和掃盲教育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公布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科書目錄,組織審定省編教材,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執行義務教育辦學標準,規范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行為;管理普通高中學籍,指導義務教育學校學籍管理;指導中小學校校外教育、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指導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和基地建設;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科普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機構工作;聯系省人大婦兒工委工作。
部門名稱: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相關職能: 統籌中等職業教育和***化技術教育工作;制訂教學指導文件及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教材建設、學歷學籍管理及指導畢業生就業工作;參與和協調指導教師培訓和學生技能鑒定、資格證書考試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承擔成人教育的宏觀指導工作;聯系扶貧工作。
部門名稱: 高等教育處(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相關職能: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負責高等學校設置和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承擔高等教育教學宏觀管理,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組織并實施各類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指導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指導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和科學技術工作,指導高校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的發展建設,組織高校各類科研項目的申報和實施,指導高校信息化建設和產學研工作;指導與管理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學科的建設和管理,承辦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高校圖書館及教材建設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師資培訓工作;指導協調高校人才工作。
部門名稱: 師資管理處(語言文字應用管理處)
相關職能: 規劃并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師資格政策的研究制定;組織和指導教師聘任、教師職稱職務制度的實施;負責教育系統教師、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參與師范院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師范院校和師范專業的設置和調整;負責特級教師和特聘教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制定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指導語言文字改革;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文字規范化建設以及師資培訓工作。
部門名稱: 國際合作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漢語國際推廣中心)
相關職能: 負責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統籌管理出國(境)留學、國(境)外來瓊留學工作;管理教育援外、教育外援項目;承辦外籍教師聘任資格學校的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監督管理自費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規劃和協調教育對外宣傳有關工作;開展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本廳的涉外接待工作。
部門名稱: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相關職能: 宏觀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制定相關的指導性文件;協調大中學校及學生參加國家和國際體育競賽、藝術教育交流等活動;指導并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配合有關處室做好有關的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協會工作。
部門名稱: 發展規劃處
相關職能: 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及各類學校的結構布局調整規劃;承擔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口的教育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大中專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設置、撤消、調整、更名等事項;擬訂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學校建設標準;承擔省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學校的基建管理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監測;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擬定招生考試的政策、規定,協調處理招生考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省高等學校招生協調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省教育系統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救災減災、生態學校建設、教師工資統計管理工作。
部門名稱: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相關職能: 負責全省教育督導的指導性文件和評估指標體系的制定或起草;負責對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組織對市縣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負責組織對全省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提高工作情況進行年檢和復查;負責組織對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辦學水平、教育質量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的有關工作;組織對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專項督導;指導市縣教育督導機構開展工作。
部門名稱: 思想政治教育處(學生工作處)
相關職能: 負責高等學校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和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宏觀指導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宣傳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學習型社會建設;指導高等學校網絡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學生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大學生勤工儉學、社會實踐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就業計劃;負責大、中、小學生的評優工作;負責高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指導中小學的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部門名稱: 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省教育紀工委辦公室)
相關職能: 綜合協調教育工委的政務、事務工作;指導省屬高校及教育廳直屬學校的黨建工作及統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省屬高校及教育廳直屬高校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專學校維護穩定工作,及時反映和處理高等學校有關重大問題;協調指導全省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指導全省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省屬高校、教育廳直屬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的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受省紀委委托,領導和指導省屬高校的紀律檢查工作;領導教育廳直屬學校的紀律檢查工作;協調指導省屬高校處級干部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檢查和處理教育廳機關和廳直屬學校的黨員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
部門名稱: 行政審批辦公室
相關職能: 負責依法受理并按承諾時限辦結省教育廳納入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經廳長授權,首席代表行使許可審批職權,對授權委托的事項,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審批、審簽和發證工作;遵守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項管理規定,接受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協調;配合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或相關部門完成有關聯審、聯辦事項,按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規定填報各種統計報表和反饋有關信息;負責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與省教育廳有關工作的銜接;負責受理行政許可和審批、有關政策法規及辦事的咨詢,實行首辦責任、一次性告知、服務承諾等制度。
部門名稱: *教育工會海南省委員會
相關職能: 負責指導全省教育工會(教育廳機關工會)、教育系統女職工委員會工作;負責指導省屬高校和廳直屬單位(學校)的工會領導班子建設、民主政治建設、教代會制度和校務公開工作;維護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合法權益;負責工會干部的培訓和教育系統勞動模范的評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和慈善工作。
海南省考試局
海南省電化教育館
海南省教育科研培訓院
海南省教育廳勤工儉學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