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一级aα片_av女人乱码中文字幕_18女人水多性高朝床叫视频_亚洲欧洲日韩AV

當前位置: 百鳴 > 政府組織 > 地方政府 > 青海政府 > 青海政府機構

青海省環境保護廳

網站地址:
網站名稱:
青海省環境保護廳
網站熱點:
青海省,青海省生態環境廳,政府信息公開
登陸狀態:
正常
網站品質:
1
世界排名:
-
更新日期:
2022/4/24 9:24:00
網站介紹:
青海省生態環境廳
網站百科
青海省環境保護廳

一、主要職責

(一)擬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政策規劃,起草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和制定環境保護標準,擬訂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防治規劃,參與制訂全省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減排目標的責任。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省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重大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高壓輸變電、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指導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和社會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組織協調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起草涉及環境保護的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處(國際合作處):擬定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投資、經費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辦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三)科技標準處:承擔環境保護科技工作;起草環境保護科技規劃計劃。組織環境保護技術工程示范;組織擬定并發布各類地方環境保護標準、技術規范;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單位資質審查制度;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與環保產業發展、綠色消費和政府綠色采購等相關工作。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承擔全省減排工作。起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環境統計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編制全省總量控制及削減計劃;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標及對州級和重點企業的控制指標;負責污染減排工程運行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制考核制度;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環境影響評價處: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起草環境影響評價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擬定地方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規定;負責省級審批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和相關職業資格;對省內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承擔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工作。

(六)環境監測和監察處:負責環境監測管理和環境質量、生態狀況等環境信息發布。承擔環境質量監測;參與建設并組織管理全省環境監測網;調查評估環境質量狀況并進行預測預警。承擔環境監測網和環境監測信息網的有關工作。監督環境保護規劃、政策、法規、標準的執行。擬定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協調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監督檢查全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工作。承擔環境統計的匯總分析,以及環境統計年報、統計報告的起草工作。

(七)污染防治處:起草和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的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草案;擬定水、大氣與噪聲專項地方環境功能區劃;擬定地方飲用水水源地、區域、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工業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企業上市和上市企業再融資的環境保護核查工作;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

(八)自然生態保護處:擬訂生態保護和農村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和標準,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規劃,并提出新建和調整的各類省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對各級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牽頭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含生物遺傳資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監督農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負責農村面源污染控制;監督、協調有機食品發展工作。

(九)輻射安全管理處:承擔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及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承擔輻射事故應急工作;對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實施輻射安全許可管理;對電磁輻射、高壓輸變電、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行監督管理。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三、下設機構及職責

(一)省環境監察總隊: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監督執法檢查。現場監督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劃、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的執行。擬訂環境監察部門規章、制度,并負責組織落實。監督、指導全省排污費的征收管理、排污申報登記工作,開展全省排污費征收專項稽查;負責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火力發電機組二氧化硫排污費的征收工作。負責環境執法后督察和掛牌督辦工作。負責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的現場取證和調查。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察工作。負責國控、省控污染源日常監督、省級審批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現場監督檢查工作。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監察能力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預審和計劃提交工作,負責項目實施、驗收并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價。負責全省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的運行管理,企業在線監控網絡終端裝置的監督檢查。指導全省環境監察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承擔省環境保護廳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省輻射環境監測管理站:負責全省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半生放射性礦產開發利用的輻射環境與安全的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全省輻射環境監測國控點監測及運行管理。負責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的監測。負責對全省放射性廢源、廢物的收貯及管理。負責對全省許可證發放的技術審查。參與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及輻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三)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參與擬定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法規、規章和管理制度,并參與組織實施。組織擬定全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應急預案并參與組織實施。組織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危險化學品和電子廢物等固體廢物的申報登記,建立固體廢物管理檔案和統計臺帳。受省環境保護廳委托,組織開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審批的技術評估工作。負責對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和轉移聯單制度的執行,指導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和銷毀,指導有關單位開展固廢污染防治工作。協助指導地方環保部門和企業制定突發性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協助處置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

(四)省環境信息中心:依行政委托,參與制訂全省環境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全面推進全省環境保護電子政務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和指導本省的環境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參與制訂并監督執行環境信息的收集、存貯、加工、審核制度;參與制訂省級環境信息規范和標準,并監督執行。負責收集、存貯、加工、傳輸和發布共享本省的環境信息,向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和省環保廳報送規范化的環境信息;為各級環境管理、決策部門提供環境信息化技術支持和服務。負責廳系統局域網、因特網的建設和系維護工作。組織開發有關環境保護的應用軟件并負責推廣和應用。負責青海省環境保護廳電子公文傳輸的技術支持,辦公自動化的應用推廣工作。負責廳系統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負責全省環境信息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應用人員的培訓、學習和交流工作。負責全省重大環境信息化建設項目方案斟選和設備選型。完成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省環境保護廳委托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擬定全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省環境新聞宣傳、環保知識下鄉、綠色系列創建和環境文化建設。承擔環境宣傳教育項目,組織和參與面向公眾的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負責舉辦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環保業務培訓,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的理論研究和科研活動。負責開展環境科普教育,編輯、出版、發行《青海環境》雜志和環保宣傳教育材料。負責青海環境科學學會、青海省江河源環境保護促進會、*環境報青海記者站工作。

(六)省生態環境保護研究指導中心:在省環保廳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的方針、政策,承擔省域生物多樣性和區域生態現狀調查與研究,為我省環境管理部門編制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發展規劃和計劃、制定地方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恢復的技術規范提供科學技術支持,并為政府決策提供服務。開展省域內區域、流域生態保護規劃、自然保護區規劃、生態功能區建設規劃的編制及研究等基礎性工作。開展省內自然生態保護和重點地區、礦山開發、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及生態恢復技術研究,為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提供必要的實用技術。承擔省內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優美小城鎮建設規劃及有機食品開發研究與指導。開展高原珍稀瀕危植物的引種、繁育、利用以及遷地保存和基因保存的技術與方法研究。承擔省內自然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非污染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生態調查、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施工監理與技術咨詢服務。承擔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人員的培訓和技術交流工作,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國際合作與信息交流。完成省環保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省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著眼全省經濟社會和環保事業發展對環境科技的現實需要,圍繞環保重點工作,深化環境科研體制改革,改善科研條件,開擴眼界,加強合作,積極開展環境科學研究。

(八)廳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負責廳機關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房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房分配、管理、維修等事項,協調直屬單位的辦公用房分配管理等事項。負責廳機關國有資產和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負責廳機關車輛調度、管理,組織廳系統的車輛維修等事項。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老干部服務工作。

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南山東路116號
類似“青海省環境保護廳”
與“青海省環境保護廳”相關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