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湖南省監獄管理局
獄警宣誓 湖南省監獄管理局是主管全省監獄工作的
職能機構。下轄省直18所監獄和1個未成年犯管教所,1個醫院、1個
物資供應中心,分布在長沙等11個地方。
主要職責/湖南省監獄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監獄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訂全省有關監獄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制度;
2,負責對全省被判處
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
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的收押及協調調犯等各項工作
3,指導監獄執行刑罰、獄政管理、教育改造、獄內案件的偵查、罪犯的生活衛生和供給保障工作;
4,指導省屬監獄的生產、科技、規劃、基建、
裝備、財務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5,管理省屬監獄;
6,指導市、州監獄的業務工作;
7,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湖南省監獄管理局
(一)辦公室
先進個人
研究制訂全省監獄管理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負責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綜合性文件、報告的
起草;負責監獄工作的對外宣傳和監獄法學理論研討工作;負責機關
文秘、信訪、信息、統計、檔案、
接待、
保衛、財務及省屬監獄系統的房改工作;管理局駐京
辦事處。
(二)獄政管理處(加掛刑罰執行處牌子)
指導全省監獄依法執行刑罰;負責全省監獄對罪犯的收監、加刑、
減刑、
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申訴、控告、檢舉、釋放等工作;指導全省監獄的獄內偵查工作;負責對罪犯的分押、調遣、保外就醫的審批及死緩、無期徒刑犯的減刑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全省監獄監管設施的裝備和
警械警具的購置、發放工作。指導創建現代化文明監獄(監區)工作;指導和管理市、州監獄的監管改造工作。
(三)教育改造處
制訂罪犯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全省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指導監獄特殊學校的辦學工作;指導對罪犯的心理矯治和社會幫教工作;負責《湖南育新報》的、發行,編寫犯人“三大教育”的
教材。
(四)生活衛生處
指導全省監獄在押罪犯的生活管理、醫療、
衛生防疫、勞動保護工作;檢查、督促罪犯生活衛生經費的落實;指導全省監獄醫院、衛生所的業務工作;負責全省罪犯生活衛生設施、裝備管理工作。
(五)生產指導處(加掛科技處牌子)
指導、管理全省監獄系統的工農業生產;編制監獄生產年度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生產
考核指標;負責生產統計、調度、質量、計量、物資供應、營銷管理等工作,負責監獄農業生產方面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
調研、審查和工程立項、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省屬監獄科技開發、新技術推廣和科技信息服務等工作。
(六)監獄規劃處(加掛審計處牌子)
負責編制省屬監獄系統的辦公、生活設施、監管用房以及獄政警戒設施、基建等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監獄改造、擴建、技術改造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各類基本建設專項資金的落實;負責固定資產新建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省屬監獄的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審查和評價監獄企業的經濟
效益;負責基建工程預、
決算審計。
(七)監獄財務處
負責編制本系統的財務年度計劃;審批各項財務
預算、決算及辦理各項資金的上交、撥付和結算;監督、檢查財務法規和
會計制度的執行;制定本系統的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對所屬單位經營性資產實施監督管理并承擔保值增值責任;負責本系統各類財務報表的統計,參與經濟責任制的制訂和考核工作。
(八)勞動工資處
指導、監督省屬監獄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工資的方針、政策;負責編制勞動工資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省屬監獄系統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監企分開的企業的規劃和管理。
(九)政治部
指導、管理省屬監獄系統
人民警察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管理省屬監獄的人事、機構
編制工作;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的警務管理;管理省司法警官學校和監獄子弟學校。
下屬機構/湖南省監獄管理局
湖南省女子監獄 湖南省龍溪監獄 湖南省赤山監獄
湖南省衡州監獄 湖南省永州監獄 湖南省安江監獄湖南省春陵監獄
湖南省津市監獄 湖南省
岳陽監獄湖南省
茶陵監獄 湖南省武陵監獄 湖南省邵東監獄
湖南省湘南監獄 湖南省網嶺監獄 湖南省長沙監獄
湖南省郴州監獄 湖南省
少年犯管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