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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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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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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實事項目,上海農業
登陸狀態:
正常
網站品質: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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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2/4/24 9:20:25
網站介紹:
上海農業網是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的官方網站。網站根據“圍繞城鄉一體化、推進農村城市化、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農民市民化”的目標,向國內、外公眾全面、準確地介紹上海郊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情況,及時提供具有權威性的各類政務動態、政策法規和辦事指南,通過“一站式”的網上辦事服務模式,為廣大農民和市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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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調整/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一)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許可監督管理工作。

(二)承擔飼料生產企業設立條件審查和動物源性飼料產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審查。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五)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調整。

(六)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七)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主要職能/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農業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農業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統籌本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編制統籌本市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編制農業的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四)制定農業向規模經營集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中介服務組織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產品加工體系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參與指導農業綜合開發,推進農產品市場建設,促進農業產銷一體化。

(五)根據國家農業產業政策和本市建設現代農業的要求,研究提出本市農業現代化發展戰略和現代農業發展中長期計劃的建議;制定種植業(糧油、蔬菜、水果、花卉、瓜類和食用菌等)、畜牧業、漁業發展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機械化推廣應用;參與涉農的財政扶持、農產品價格、農村金融保險、農業進出口等政策的研究制定。

(六)負責種植業生產的管理,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優化,促進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指導與推進糧田、菜田基礎設施、水果、花卉等生產示范基地建設;研究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和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種植業技術攻關項目和技術推廣項目實施。

(七)制定農業科研、農業信息化、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本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開展科技興農重點攻關項目、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推廣項目的遴選和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

(八)組織協調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協調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工作;負責水產品養殖、捕撈的行業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參與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九)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信息發布;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綠色食品及轉基因動植物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和農業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業各產業產品和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的許可、質量監測、鑒定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市有關部門處理由食用農產品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

(十)組織監督和管理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擬訂本市重大動植物疫情控制和撲滅計劃;負責獸醫醫政和藥政管理、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指導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船安全管理。

(十一)參與指導農村經濟的結構調整、資源配置,參與指導郊區的工業園區集中、市級工業區建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承辦政府間農業國內事務和涉外事務;組織協調有關農業的國內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創匯農業工作;負責承辦涉及與臺灣地區有關的農業事務。

(十二)參與協調推進本市郊區行政區劃調整、小城鎮建設、農民居住向城鎮集中工作;協助管理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負責推進畜禽污染、化肥農藥減量等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協同市有關部門推進農村綠化建設、農村生活垃圾處置工作。

(十三)協調推進農村社會發展工作;負責指導增加農民收入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農民非農就業的政策,參與制定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政策;負責三峽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和社會穩定工作;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利益的來信來訪,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參與指導農村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管理等社會事業的發展。

(十四)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辦公室
負責委領導公務活動、主任辦公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組織工作,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公文辦理、機要文件收發、運轉及安全保密、文書檔案工作;組織協調有關綜合性報告、文件、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組織信息報送,編寫“情況專報”、“三農動態”等簡報;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公開的處理及機關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和應急管理相關工作。聯系新聞單位,落實有關采訪報道活動,協助“新聞發言人”工作。承辦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有關提案、專報和視察活動。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和接待工作。承擔機關行政經費、財務和接待等后勤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發展處(財務處)
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編制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參與指導農村經濟的結構調整,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中介服務組織和區域特色農產品基地建設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指導農業綜合開發,促進農業產銷一體化;參與涉農財政扶持、農產品價格、農村金融、農業保險、農業用電等政策的研究制定;組織、審核、匯總、編報部門預算和決算工作,監督部門預算執行;指導、監管系統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參與對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組織本市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和分析工作,跟蹤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形勢;組織編報農口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系統內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農業部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協調農口境外農業貸款項目管理;負責市農委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參與指導農業產業布局、農田水利、農業與農村環境保護;指導三峽庫區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和社會穩定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處(農村經營管理處)
組織開展“三農”政策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起草有關農業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做好本系統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復議工作;負責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承辦農業部下達的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濟商務處(外事處)
參與指導郊區的工業集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農業旅游、農家樂等農村和農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政策制訂并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農業對外(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與外事接待工作;負責農業國際經濟貿易和農業利用外資、地產農產品出口等協調與推進工作;負責海峽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農業對口支援和域外農業協調與發展工作;負責農產品經濟貿易和展示展銷協調與發展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部門)安全生產指導、監管及督查工作;參與指導郊區經濟發展與統計工作;參與農產品精深加工協調與扶持工作;指導本市農業旅游等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建設、協調及發展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與經濟信息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積極組織地產農產品進入市場工作,不斷推進地產農產品的標準化與品牌化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綜合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工作;指導開展農業標準化工作,參與制定農業標準化發展規劃,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參與指導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政策研究,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資料打假,組織對可能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業生產資料進行監督抽查工作;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指導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工作;協助市有關部門處理由食用農產品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負責農業物價基點區縣的信息匯總統計工作;負責本市農業部定點市場的申報及信息匯總工作;指導相關事業單位的業務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種植業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種植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參與本市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研究制定種植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中長期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種植業(除蔬菜外的糧油、水果、花卉、瓜類、食用菌等作物,以下類同。)行業管理;指導種植業生產結構、布局結構的調整優化;負責種植業農情調度、統計和信息等工作,組織研究制定種植業生產的管理意見并推進落實;組織開展種植業重大病蟲害預報、防治及植物檢疫工作;承擔種植業種子、農藥和肥料等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承擔基本農田質量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改良的政策措施和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和推進農業園區及種植業生產基礎設施、生產示范基地、區域特色農產品基地建設;組織種植業技術攻關項目和技術推廣項目實施,配合做好種植業專業農民和實用技術等培訓;配合做好種植業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以及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建設,參與推進種植業產業化。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蔬菜辦公室
負責編制上海市郊地產蔬菜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蔬菜管理、產銷指導和協調,提出蔬菜產銷工作的政策措施,貫徹執行與市郊蔬菜業發展相關的方針政策。推進蔬菜組織化、產業化、品牌化建設,加快產加銷一體化進程。負責設施菜田建設的規劃和實施,配合做好相關產業鏈裝備建設工作,并配合做好相關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蔬菜生產安全監管,推進蔬菜標準化生產和信息化管理。配合做好蔬菜科技攻關和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配合做好蔬菜創業農民、專業農民和蔬菜實用技術的培訓工作。配合做好蔬菜市場流通體系建設。配合做好蔬菜生產投入品市場監管和質量管理。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畜牧獸醫辦公室(市畜牧獸醫辦公室、市飼料工作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畜牧、獸醫、獸藥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制本市畜牧獸醫和獸藥飼料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擬訂本市畜牧、獸醫、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和奶業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畜牧獸醫和獸藥飼料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動物防疫、種畜禽、生鮮乳和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監督執法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等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對動物防疫條件、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動物診療、生鮮乳收購和運輸、種畜禽、獸藥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等環節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起草行業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參與畜牧業相關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批和建設管理;擬訂行業技術人員再教育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官方獸醫、執業獸醫考核、培訓和監督管理及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畜牧業和飼料業的統計、監測工作,參與畜牧業標準化、產業化、科技化工作。參與生豬和生鮮乳等主要畜產品價格預警和調控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農機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根據本市農村經濟社會及農業發展總體規劃,參與研究、起草和擬定有關農機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統籌本市農機化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指導本市農機化生產,協調推進農機服務組織建設,監督管理農機跨區作業;聯絡農機中介組織,協調農機物資供應;擬定政府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引導農民使用新型農機化產品,組織實施農機化購置補貼政策;組織開展新型農機具的科研、開發、引進、消化、吸收、推廣;負責農機作業質量、維修質量、農機產品售后服務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檢驗、登記備案、核發牌證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機試驗鑒定工作;組織開展農機行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統計和信息等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產辦公室(市水產辦公室)
貫徹國家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計劃;參與研究擬定有關本市漁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漁業行業管理,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參與漁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定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參與并組織實施漁業科技、技術推廣規劃和計劃;負責漁業標準化和漁業統計工作;研究擬定漁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管理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相關事業單位業務工作;負責水生動物防疫工作;負責水產養殖中的獸藥使用、獸藥殘留檢測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行政許可管理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管理及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指導漁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技處
貫徹國家科技興農、農業科技、農業推廣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制定本市科技興農、農業信息化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負責農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推廣項目的遴選和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人才培養以及農業信息化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及其相關政策;實施科技興農戰略,開展科技興農重點攻關項目管理辦法的制定并組織實施;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以及農業生物資源保護等工作;負責國際農業科技對外交流、合作與培訓;負責組織申報農業部等國家部委的農業科技及信息化項目;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期刊管理、農業科普等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發展協調處
協調推進農村社會發展工作;參與擬訂農村教育、衛生、民政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提出農民教育及其隊伍建設的政策、發展規劃;指導并實施農民職業技術教育、農業職業教育和農業繼續教育工作;參與擬訂農民非農就業、農村醫療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政策并協調相關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農村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參與指導農村文化事業的發展。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村城鎮規劃處
參與協調推進本市郊區行政區劃調整、小城鎮建設和村莊規劃;推進農村宅基地置換,引導農民居住向城鎮集中;協調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研究村莊改造政策的制定,編制村莊改造規劃、計劃,加強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參與農村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農業區劃和農業資源管理,承接國家農業資源調查,編制和調整農業布局規劃;指導協調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市農委監察室與駐市委農辦紀檢組合署辦公。市農委監察室在市委農辦、駐市委農辦紀檢組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市委農辦、市農委系統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本市,以及市委農辦、市農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指示,監督檢查市農委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黨紀條規的情況;宣傳黨的反腐敗斗爭的方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協助市委農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建立和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抓好系統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責任分解、落實、檢查、追究等工作;依據《*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規定,履行黨內監督職責。協助市委農辦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檢查。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組織開展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受理管轄范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申訴和來信來訪工作。組織檢查和處理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按有關規定調查處理管轄范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指導農委直屬單位對所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檢查和處理,做好案件審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對市農委機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市農委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和廉政監察。切實履行市農委行政監察工作職能,監督檢查市農委機關各處室推進強農惠農政策資金落實情況,嚴把設施建設項目政府采購、招投標關;協助抓好系統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分解、落實、檢查、追究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管轄范圍內的行政監察對象違反政紀的案件;根據市糾風辦部署,組織開展政風行風建設評議,切實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組織開展農委系統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任中審計工作;承辦市委農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系統工會)
負責市委農辦、市農委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機關黨組織的協助監督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組織機關政治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機關黨員隊伍管理,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強化黨內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了解反映機關黨員、干部意見,維護機關黨員、干部正當權益。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領導干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干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組織依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市農委系統工會在市委農辦的領導下按照工會章程和市總工會工作要求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承辦市委農辦、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領導/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上海市農委主 任: 孫雷 
上海市農委副主任:嚴勝雄 
上海市農委副主任:陳洪凡 
上海市農委副主任:殷歐 
上海市農委副主任:邵林初 
上海市農委秘書長:邵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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