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鹽務管理局是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管理的事業機構,副廳級建制,授權行使全省鹽業行政管理職能。河北省鹽業公司負責河北省生產領域的鹽政管理以及鹽產品的調撥和運輸等工作,與省鹽務管理局系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河北省鹽務管理局(河北省鹽業公司)機關事業編制50名(含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處級領導職數2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干部處領導職數2名)。
目前河北省鹽業實行產銷分管的體制;省鹽務局負責生產領域,供銷社負責流通領域(設立河北省供銷社鹽業管理辦公室,為全省流通領域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鹽政執法任務,直接向省政府負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鹽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省鹽業發展規劃;負責制鹽許可證管理,負責全省鹽項目的審批上報,保護并合理開發鹽資源;負責受理全省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資格申請,并進行初審、匯總及上報審批。指導鹽業企業優化組合和產品結構調整;擬訂鹽業科技發展規劃。
(三)負責鹽生產、調撥和銷售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食鹽生產監督檢查,按計劃做好全省食鹽經營企業的食鹽供應工作;負責管理食鹽生產許可證、食鹽準運證;按照職責分工,管理食鹽批發許可證。
(五)負責全省工業鹽管理,協調、平衡全省工業鹽運銷工作。
(六)負責指導提升鹽及鹽制品質量,優化產品結構,適應市場需求。
(七)對唐山市、滄州市鹽務管理局(鹽業分公司)實行省市雙重領導、以省為主的領導體制。
(八)承辦省政府及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處、鹽政處、規劃發展處、運銷供應管理處、財務價格處、協調聯絡處(天津辦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干部處。
二、直屬機構
機關服務中心、河北省鹽業公司黃驊分公司、河北省鹽業公司京唐港分公司、質檢站、唐山市鹽務管理局、滄州市鹽務管理局。
三、下屬單位
中鹽河北銀荷食鹽有限公司、河北銀山精制碘鹽有限責任公司、河北冀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北銀山鹽業實業有限公司、河北省鹽業公司商貿分公司。
檀獻國:河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河北省鹽務管理局局長(河北省鹽業公司經理)、分黨組書記。主持局司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處、財務價格處、內審辦(資產辦)、清欠辦工作;聯系省鹽業協會。
焦成學:河北省鹽務管理局副局長(河北省鹽業公司副經理)、分黨組成員。分管規劃發展處、運銷供應管理處、唐山市鹽務管理局、京唐港分公司、質檢站、河北銀山精制碘鹽公司。
張立國:河北省鹽務管理局副局長(河北省鹽業公司副經理)、分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協調聯絡處工作、滄州市鹽務管理局、黃驊分公司、河北冀鹽房地產開發公司、河北銀山鹽業實業公司、商貿分公司;協助檀獻國同志管理人事處、財務價格處工作。
崔凱:河北省鹽務管理局副局長(河北省鹽業公司副經理)、分黨組成員。分管鹽政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干部處、機關服務中心工作;協助檀獻國同志管理內審辦(資產辦)、清欠辦工作。